兴业银行贷款多长时间?
1、贷款期限
(1)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主要用于满足客户短期资金需求,是客户临时济度,进行中期周转,或短期透支的融资方式。
(2)中期贷款:指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其中,中途确需资金的,可以折衷的方式处理,即贷款在3-5年内,采取按季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法;超出5年的,约定还本期限。
(3)长期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的贷款。
2、贷款额度
针对每笔贷款的具体情况和贷款目的,贷款人一般要求贷款人提供给其相应金额的授信额度,作为本次贷款的借款基数。贷款人可以根据自身信贷资信能力,自主确定授信金额,贷款人可将授信额度分为若干不同的档次,并以一定时期的授信额度合计作为借款基数的,各笔借款可以在此授信额度内随时支用,不受同期借款金额限制。
授信期限结束或提前停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可另签协议确定新的授信期限或终止授信关系。凡在授信期内未使用的贷款额度,均不计利息,允许借款人在授信期内调整发放贷款的金额。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授信额度或者终止授信关系。
3、贷款利率
(1)贷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贷款风险程度,贷款价格水平及借款人信用等级,确定每一笔贷款的利率。
(2)对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对逾期利息,针对其拖欠的时间长短,按相应的罚息率计收,并纳入统一还款计划。
(3)贷款人还可根据借款人违约的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逾期利息,向贷款人计收违约金。
(4)对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贷款人对账户内的存款,有权按罚息率计收利息。
(5)对贷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贷款利息,贷款人可对贷款逾期的天次,按复利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