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退休多少全?
目前,人社部已经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统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明确。 在信息表的“备注”栏中,对“视同缴费年限”填写办法进行了说明,以山西省为例: “视同缴费年限”指采用“视同缴费记账方式”记载的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包括含折算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记账方式”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职工工龄、工资水平等条件确定个人名义下应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月记入个人账户的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记账,不发放给本人。
也就是说,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且一直缴费的人员,即使办理退休手续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也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而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之后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则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 以职工档案中的有关材料记载为依据进行核算。包括在职职工档案或人事部门保存的职工登记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国有企业的辞退书等能够证明其从事职业工种及工作时间的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在很多地区,如果未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者,是无法进行社保补缴的,这意味着这类人群可能无法通过延长缴费年限的方式增加个人账户金额。 同时,各地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情况不尽相同,因此建议大家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