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富汇是传销吗?
不是,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商业模式 什么是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欺骗、胁迫手段,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产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进而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以下几种情形属于传销行为:
1.“发展人员”,即拉人入伙;
2.“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
3.以购买商品(产品)或者服务为名义,实则骗取钱财。 判断一个生意是否是传销,关键在于这个生意是否具备以上三点,如果有其中一点或者几点,就可以认定为传销。而北京易富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推出的全新商业模式既不存在“发展人员”,也不存在“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并且所有交易都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北京易富汇不属于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产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是被发展人员购买100元以上的产品(服务); (三)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中的部分人员通过缴纳保证金等,获得加入资格。 下列行为,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且履行了义务的,不再认定为传销行为:
(一)买卖商品或接受服务采取积分制,但允许将其获得的积分用于兑换其他商品或服务;
(二)参加者之间推出积分,按积分进行商品或服务兑换;
(三)参加者使用积分的方式和范围由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约定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