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入固定资产吗?
专项资金如果用于工程建设,并且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会计分录为:
1、收到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支付工程建设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竣工结算后
借:专项应付款
贷:累计盈余
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待核销到期不需支付的专项资金,包括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项目资金,从其他政府部门取得的项目资金,从非政府部门取得的项目资金等。单位按照规定取得并需要上缴财政的专项资金,应当通过“4601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和“2601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