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降薪违法吗?
不违法,但不合理、不合法!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么什么样是“依法”?什么情况下属于“法定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以上都属于法律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同时,在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公式,即月平均工资÷2×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这里边包含了两方面的涵义:一是月平均税前收入(含各项补贴、奖金);二是工作年限。 公司因经营困难需要降低薪酬标准,可以作为调整劳动报酬的理由,但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法。
比如,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约定的情形下,公司单方面降低员工薪酬就属于违法行为。此时,用人单位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对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工资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且明确了各部分的工资数额及占比,则绩效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绩效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发放绩效工资以及发放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