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离婚了怎么办?
有子女离婚的时候,一般最难以解决的就是子女的教育、生活的继续,那么关于有子女离婚该如何处理,一般要从子女的年龄和生活条件着手,可以优先考虑子女的需求和意见,以下是处理有子女离婚的全部规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1、女方有严重疾病、情况恶劣无法抚育婴儿的;
2、女方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婴儿正常健康的,且男方无重大传染病的;
3、男方条件和女方基本相同,但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的,改变环境对子女不利;
4、女方收入稳定,且收入超过男方,有固定的住房,物质生活水平高于男方的,但女方患有精神病且未治愈的,一般不予女方抚养;
5、女方已再婚,如果继续跟随女方生活,容易引起继父和子女纠纷的,但男方生活困难,也不利于子女成长,需要看那种情况较为严重的;
6、女方长期在外,而男方在本地,且有较稳定工作,如果随父共同生活,对子女更为有利。
二、双方所生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
1、双方所生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应该尽量尊重年满十周岁的子女的意愿,尊重其想法和决定,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征求其意见,并考虑其去意;
2、父方和母方条件看上去基本相同,双方都想得到有小儿子的监护权,如果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明显不利的,一般继续由一方监护;
3、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父方年龄比母方小,且父方收入远远超过母方,而母方已经处在退休年龄的,一般可以优先考虑由父方监护。
三、双方所生子女在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主要是考虑子女本人的意愿,考虑子女随哪一边成长更有利于身心健康,以及哪一边具备更好的成长的硬件和软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