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哪有代购火车票?
在虎林市虎林镇有一名男子黄某某, 2008年至案发期间,在未取得火车票销售代理资格和经营许可情况下,在自己家私自设立火车票销售点,由其妻子负责从虎林站窗口购买火车票,并加收10元至20元不等的费用后,销售给李某某、王某某等20余名旅客。
同时黄某某还从其女儿位于沈阳的家中购买火车票100余张,加价销售给旅客营利。经审计,黄某某共计倒卖旅客车票及票面价值分别为246张45,022元和322张30,986元,票款合计76,008元。
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以构成倒卖旅客票证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