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待遇如何?
在美国当一名警察,待遇是不少的。其首先表现为优厚的工资福利待遇。据国家人事部专家服务中心公布的消息,纽约警察局的2000名普通民警的退休金平均为每人每月2000多美元;不少警长的退休金是每月5000美元。以纽约警察2000年年薪3,8190美元为起点计算,加上加班费、奖金、生活补助等额外收入,一个普通的警察一年的总收入,可达4.5万至5万美元。在美国,警察的医疗保险也非常好。2002年警察享受的医疗保险费用是每人10000美元,警察本人只需付很少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付。
美国警察的休假也是不少的。警察工作满一年者,均可享受10天带薪休假。工作每增加两年,假期增加1天,直至18天为限。在婚丧、迁居、宗教活动、因公受伤或患病、执行特殊任务等情况下,可请额外带薪休假,时间一般为1天至3天。
在福利方面,警察可享受的优惠待遇也很多。许多州和城市都规定,本部门的官员和职工,可优先购买本地区出售的公有住房,购房时在利率和付款方式上有优惠。警察在退休之后,还可以得到政府分给的土地,作为养老之所。
美国警察的“待遇”还表现在受到一种制度的保护。这种保护制度,给警察一种“安全感”,使其在行使职权时无需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美国警察行使权利,有着十分可靠的法律保证。警察所行使的权力,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根据。美国警察对于法律规范,可以依照自己的理解运用,即使其解释与其他人不同,法院也会支持警察,对警察的解释予以“优待”。
警察权力行使的合理依据,是“合理判断”原则。“合理判断”原则在美国警察行使权力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理判断”原则是“合理怀疑”、“合理根据”等合理权力的具体体现。1980年,在马萨罗诉帕内尔一案中,美国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指出:“在判断当时的情况是否会使一个警官合理地实施某一种行为时,必须考虑一切事实和情况。对这种判断的司法审查是十分严格的。如果事实和情况足以使一个经过适当训练和具有实际经验的警官合理地认为某个行为是必要的,这种判断就是可以接受的。事后审查中,不能对当时在高度压力与紧张状态下所发生的事件作毫无偏见的冷静和理性的判断要求。”在这起案件中,一名妇女在一辆警车旁吸烟,警察从他的巡逻车里走过来,要求她“离开”,她拒绝离开,警察动手抓她的时候,他和其他警察一起粗暴地对待她,将她拘留。后来法院宣告警察无罪。
美国警察“合理判断”原则的确立,是适应着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刑事政策和犯罪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例如,1968年,罗伯特·韦布斯特博士提出了“犯罪饱和定律”,他认为,犯罪率的不断增长,将造成公众承受犯罪的压力日趋增大,人们将感到恐惧,并导致一个“爆炸点”的出现,到了这特定的时刻,社会将迫使立法者,对犯罪采取任何可能的最严厉的措施。1970年,尼克松总统宣布对毒品开战。此后,警察在搜查、扣押的权力上,便有所扩张。
“合理判断”原则的产生,还与法院对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认识加深的有关。“合理判断”原则是考虑了警察职业的危险性、紧张性、技术性等特征后制定出来的。
“合理判断”原则的产生,还与社会的“反个人主义潮流”、公众要求严惩犯罪有关。法院要求警察按“合理判断”原则行事,是这种“反个人主义潮流”的结果,是公众压力下做出的决定。
美国警察行使权力时的“合理判断”原则,保护着警察的合法权利,使警察有效地行使权力,保障社会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