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与金融业行业的区别?
金融业是货币经济范畴的资金集中及分配行业,而房地产业是物质生产范畴的行业。从社会大生产的角度来看,金融业属于第三产业即流通和服务领域,房地产业属于第二产业即物质生产领域(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第三产业(房地产交易与物业管理)。这两者之间似乎应该属于不同的经济范畴,彼此并无必然联系。实际上这二者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1)房地产业的发展依靠金融业的信贷资本和资本市场。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的房地产业,其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巨额资金、购置房产(土地、房屋的合体)的预付资本,很难自己独立、足额筹集到,并且资金积聚过程非常漫长;而金融业经营资本是“集小钱以成大钱”,其职能就包括把闲散、少量的货币资金集中起来,放贷出去;把货币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在时间和空间方面分割开形成的矛盾(“有而不用”和“想用却没有”)集中起来解决,因此,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在很大程度上靠金融业提供,特别是靠银行信贷。
(2)金融业的发展也依赖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必然要产生一系列的经济关系,必然要进行大量的货币结算、汇兑和转移,从事投资和投机活动,进行收益再分配等;特别是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中,产生出巨额地租(土地增值收益)等等,这些方面都离不开金融业办理和运作。此外,房地产业的发展程度也关系到金融资本的增值能力,是金融活动的可靠担保。所以房地产业是金融业的重要客户。
(3)房地产业有其特殊的经济规律,特别需要专门的金融政策和措施支持。如房地产抵押贷款就是一种与房地产业的特殊“商品”相适应的新型抵押方式。
房地产业是现代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而金融业(银行制度)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中枢系统,把两者结合起来,即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动力源。这种结合主要体现在存贷款业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