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回定资产?

涂香敏涂香敏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企业购入、建造的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待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已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需要改建、扩建的,实际支付的款项以及按照规定应当由企业负担的工资等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固定资产”等科目。工程完成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将“固定资产”科目转入“在建工程”科目的固定资产,应停止计提折旧。工程完成交付使用时,应将该项工程完成时,应将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连同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归集的扩建、改建支出,一并转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如在建工程正常报废或者毁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建工程”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工程成本。

因为该固定资产尚未完工,在建工程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该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还需要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在2003年12月底,实际在建的工程成本为2,900,000+300,000+1,740,000=5,040,000元。如果2003年限完成了50%的工程量,则应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入账价值为为5,040,000*50%=2,520,000元。其余部分仍然保留在“在建工程”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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