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份有没有用?
现在有很多公司注册的时候,都设立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很多人不理解这两个词的意思有什么区别,甚至分不清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其实这二者是公司制企业的两种形式。 有限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有限”两个字就体现了其区别于其他公司的独特之处——“有限责任”,即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这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股东)的权益通过其持有的股票形式来实现。所以从本质上讲,股票就是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购买股票就等于购买企业债券,作为所有者的代表,股东有权获得分红权并参与公司的决策。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在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股份制,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目前的发展是非常快的。
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组织机构、议事程序、股权转让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但无论采用哪种企业形式,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都必须充分披露,并以股本形式存在。如果股东不按规定的金额或数量缴纳资本金,公司可以要求补足,股东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补足资金,同时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利息和罚款等。另外,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资金,除应补缴不足额部分外,还应责令退还所骗取的资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当于骗取资金数额10%-60%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