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有企业年金吗?
目前,国内各大银行都还没有设立自己的企业年金计划! 也就是说,银行个人业务部是没有权利发行和代理销售企业年金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不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了。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作为委托人、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或者作为上述人员的代理行,参与企业年金基金运行的全部环节;并且,还负责办理与养老金相关的金融业务,提供理财服务。 实际上,早在2017年之前,国内就已经有部分企业开始采用商保公司(主要是指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作为代理人,为其代办企业年金事宜。 但自从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自查整改的通知》之后,要求所有商业保险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渠道销售企业年金产品或为任何企业和个人提供企业年金相关服务,所有中介机构的经纪业务都必须通过保险经纪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中的“经纪业务”进行办理。 所以,现在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不可能再以个人名义发售企业年金管理产品了;企业若想为自己的员工建立职工养老保障计划,只能通过委托专业机构代劳,即由专业机构按照雇主和雇员双方的需求,设计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方案,并代为实施。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各银行的企业年金业务已经不再以明文形式出现,但并不意味着银行的从业人员就停止了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企业年金咨询的意见和建议,或者停止为客户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所有的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都是属于信托范围,而银行本身是负有信托义务的。所以,即使现在不能明着卖,但可以暗地里“推荐”,在客户不了解信托条款的情况下,银行是可以自由发挥的。
中国银行年金介绍
中国银行企业年金制度是中国银行整体薪酬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中国银行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满足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需要。只要符合规定,任何一家公司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一种建立在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的辅助性养老保险,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个主要部分,被称为养老保险体系的“支柱”之一。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员工福利计划等条件,自主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其他福利计划。企业年金并不是员工的工资或收入,也不是劳动报酬。它不计入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不属于劳动保险。企业的支付是企业的利润来源,员工的参加是建立在自主、选择的原则上的。
企业年金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企业自愿,自主决策企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形式,在中国还是一种不普遍的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效益、支付能力等条件决定是否实施。二是政府鼓励企业年金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三是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筹措模式,企业年金基金需要单独建账和管理、运营和投资,与企业经营性资金分离。
企业年金制度特点
(1)企业年金不是强制的,自愿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参与是员工的选择,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该计划。(2)企业年金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制度,政府的职责是制定政策、监督管理市场、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3)政府对企业年金计划实行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