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构如何改革?
这个题目很大,我尝试着回答一下。 首先,中国目前的政府机构和职能配置,是在总结计划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的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政府机构改革尤其值得大书特书。因为,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曾经因为政府的“不当干预”导致经济的动荡和萧条;也因为政府的“不作为”使得市场的力量被大大抑制。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探索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原来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企业缺乏活力、市场信息扭曲等一系列问题。于是,我们在1984年制定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把原有的中央部门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负责制定政策,另一部分负责管理事务(称为业务主管部门)。这种分设的政策性部门和执行性部门的政府机构设置,一直延续到现在。
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叫做“市场失灵”。由于市场竞争的无序,出现了一些垄断和企业集团,对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同时,财政税收体制也存在着市场力无法触及的领域。为此,我们进行了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了发改委、财政部等新的部委,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我们又开始面临一个新的课题——如何在融入世界经济的同时保持自己经济的独立性?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以后,这一矛盾更加突出。为了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求,我们启动了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了商务部等部门,以增强对外经济贸易的统筹协调功能。
通过以上简述可以看到,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围绕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任务进行的。这一点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明显的不同。西方国家往往是基于社会公平或治理的需要而进行政府机构的调整,相对而言比较缓和,而我国往往是基于完成某个发展阶段所必须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的,因此具有较为鲜明的时代特征。但尽管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我国的政府机构运行总体上是高效的。这当然与党的领导以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