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字五行属什么?
《五经算术》中有一段话专门解释“制”的问题,它说在计算土地面积时,一亩等于百尺,合今六丈,一百亩为一顷;计算容积时,一亩等于斗三升三合四勺,合今二十五斛(十斗为一斛),一百亩等于一顷;计算重量时,一亩等于斤六两二钱,合今三十斤,一百亩等于一顷;上述各种量制的单位都称为制。
这个标准显然是以禾为本的计量原则的结果。以禾为根本的量具叫“程”,长度有步、寻、丈等,容量有釜、盎、斗等,重量有钧、石、钧等。它们都是十进位的。
据《汉书·律历志》所说,一丈相当于二百寸,一寸十二分寸之十一;一尺相当于二十四寸,一寸十二分寸之七;一分相当于十三又二分之一寸,一尺十二分之长。一釜合今二十六斛,一亩制为五十斗,则一亩约为二十釜。从《五经算术》和《汉书·律历志》所记来看,“制”与“程”的关系是相等的。 “制”的含义很明确,即规定为禾的体积与重量,也规定了其他度量衡的单位与禾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随便规定的,而是有着实际根据的,这就是古代用禾来计禾本身的数量的习惯。如田的面积用“亩”来计算,而亩的面积又是以每丘田的平均出谷数(每垧)为单位计算的[1]。可见以何为标准去确定一种制度的单位,不是随意指定的,必须有一种可以依据的实际事物作为依据。这样看来,所谓制,并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一种具有科学道理的制度。
综上所述可知: 1.制是一种衡量事物的标准,它的基本单位是禾。 2.它是以禾为中心的量器制度。 3.它与当时人们计禾的方法有关联。
另外还可以看出,秦时已有制这一名称了。那么为什么把文字简化成“制”呢?这恐怕跟汉代重儒兴学有关吧!因此才有“制字属木”的说法。总之,制与制之间是有区别的。
参考文献: [1]孙诒让.札迻[M].北京:中华书局,1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