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算违章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里,第三十六条有规定,下列建筑占用城镇道路或者绿地、侵占广场、挤占河道等的,应当报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一)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二)修建临时道路和管线工程设施;(三)搭建临时棚宇和其他简易建(构)筑物;(四)挖掘城市道路、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堆放物料;
第四十条还规定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的当事人,可以并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施工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允许期限不拆除的。 因此,如果未经审批,将房屋建在公共场所的话是违法的哟~不过这个规定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废止了。
那现在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供有关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相关审核批准文件)。如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复文件等,以及相关的报批报建材料: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拟出让土地的出让书面证明文件和出让合同特别约定等;
(二)相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文书;
(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必要文件资料。 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规划;
(二)符合相关设计与建筑施工技术规程和标准;
(三)符合国土资源、市容环境卫生、防汛防洪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一)超过规定标准、规定的建筑面积和建设高度建造建筑的;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三)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没有确定设计方案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