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隐藏利润?
一、通过税收优惠途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没有取得合理解释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作出纳税调整。 企业发生的一些支出如属于税法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真实性的,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例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发票不足,不能如实说明原因或提供凭证资料,不能准确计算扣除相关成本的,税务机关即不认可该支出,并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纳税人逾期申报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可以通过税务处理解决的企业涉税问题,一般先由企业自行解决,在补正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额,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 二、通过虚假的交易方式实现 企业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1. 虚构业务事项 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虚构经营活动事实,与他人签订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骗取税务部门税款。
2. 隐瞒收入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故意将本单位的营业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以收不回的资金挂账,不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这种做法虽然能在短期内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违反了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一旦检查属实,就必须补缴税款和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3. 乱用成本开支项目及方式 一些企业经营规模较小,利润水平很低甚至亏损,但为了少缴税,却大量购买办公用品、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扩大开支范围,多列费用,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三、利用税收政策漏洞 有的企业利用税收政策存在漏洞,采取欺骗手段,非法牟利。
比如,某企业投资办厂,将设备租赁给其他公司使用,虽取得了租金收入但却未及时确认应税收入,致使该企业少缴税款,而租赁方则以该设备的折旧费和租赁费在缴纳所得税时予以扣减,从而使该公司多缴税款。这种借他人之“税”还自己之“利”的做法就是钻了政策空子,是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