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复学需要什么?
被录用、转(复)军人等入学资格保留的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时,学校招生部门及校医院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结果合格后,填写复学审批表,经接收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编入原报志愿专业新生当年所在班级或相近班级学习。无法编入原专业学习者,转相关专业。在校生申请复学时,应持下列证件或证明材料:
1、因病休学申请复学者,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的康复证明,填写复学申请表,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方可复学。
2、因应征入伍申请复学者,退役后二年内,持入伍地县(市)人武部及所服役部队政工部门关于服役情况的证明,申请复学。
3、其他原因申请复学者,由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学。
复学学生应按教务处及学院教务科的安排进行选课和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办理课程认定及有关选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