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冠军争得怎么样?
谁会成为2007年最热门的词汇?如果不是“博客”和“超女”这样的老资格,很可能就是“冠军”了。从奥运健儿到娱乐圈中的明星,从企业到学校,人们对冠军这个称谓表现出空前的兴奋。
其实,冠军历来是最受瞩目的人物,人们喜欢把最高荣誉的奖励给夺得冠军的选手,在希腊神话中,胜利女神尼克斯(Nyx)所传授的神秘技艺就是剥夺别人的力量给自已的孩子。于是胜利,更多的是象征着力量的获得而不是公平竞赛的刺激。古希腊人甚至用“Nike”(胜利女神)来为战争机器命名,表达夺取胜利的决心。
我们中国的文化里,也有着悠久的崇尚胜利的传统,《左传》中就记载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句子。连带着“战事”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即“仁者之战,义者之战,智者之战,勇者之战”。为争取胜利,我们中国的先民战天斗地,留下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传说。而今,我们仍然把最高荣誉给夺得赛冠的人,给那些在竞技中胜者。于是“冠军”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好“职业”,人们以争夺冠军为荣,为此不惜终身为之奋斗,以至牺牲很多为常人所更有意义的人生经历。例如美国的拳王阿里,一生都在梦想成为拳击中当之无愧的冠军,却最终因为盲人的身份而放弃在战场上的胜利,只得握着上帝赐予他的“不屈服者”的桂冠,在孤独的悲伤中走完生命最后漫长的岁月。
诚然,能够为人们所称道的冠军,除了自身的努力,更多是凭超人的天赋和过人的勇气。因为冠军荣誉的背后是看不到的胜利者鏖战的累累伤痕。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人们却往往对冠军所付出的代价视而不见,仍然把最高荣誉给予夺标者。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光环效应”。“光环效应”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爱德华·桑戴克(Edward Thorndike)在1920年提出的。其具体所指是一种对社会人事的认知过程中,对事物做全面考察、评判时,为了突出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而产生的一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以点概面、以偏概全的社会心理现象。而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的诸多领域中都客观存在,且对我们的社会生活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过度依赖于“光环效应”这种社会心理现象的评判准则,则会让人丧失理性的思考,做出非理智行为。
我们应该懂得,运动比赛原本就是健康文明的竞技较量,重在参与,赢也开心,输也荣耀,只要尽力就好。那么给冠军戴上光环时,可否也考虑戴上护袖,让那些为竞技运动付出过代价的人们,在羡慕和欢呼的同时,不会羡慕和欢呼得太心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