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增哪些税?
目前,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包括17个税种和4个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这些税种的设立都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成熟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些税种中的一部分将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新的税种则会应运而生。 近年来,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系,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进行了一系列税制改革,新设立了房地产税等。同时,对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新设的4个税种 (一)环境保护税 在“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鼓励人们保护环境,2016年开始试点征收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施行。 目前,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环保税金额=应纳税款总额×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系数;
(二)房地产税 2013年,关于地产税的讨论开始增多。2016年起,部分热点城市率先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2017年,重庆、上海两地正式出台个人住房房产税暂行条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房地产市场价格引导长效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本市对个人购买的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含)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 对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无住房但实际居住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每年需缴纳一定的租金;而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则需缴纳较高的房地产税。
(三)车辆购置税 为稳定汽车产业,缓解环境污染,自2001年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免征购车附加费的政策。为此,国家财政每年损失近1200亿元。为了减轻汽车消费的税收负担,2015年重新启动了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工作,并将原有的4%的附加税率调整为10%。
(四)印花税 为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市场交易效率,需要降低一些税收的税率。从2018年5月起,部分合同材料的印花税税率下调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