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股份有利息吗?
我持有的是17年5月的债券,到期日期是2019年5月31日,当时购买的时候利率为6%,债券余额为100元/张。 2018年5月24日在恒达证券公司开了个账户进行委托管理,然后进行利息和本金的领取(如图) 可以看到到2018年5月份利息已经增长到了每年6.6%,而这时才刚刚逾期半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债务违约,贷款利息应该上浮30%~50%,也就是说这时的借款利率应该达到年化9%~11.5%之间才是合理的。
虽然后来听说经过沟通,恒达集团给与了一定的优惠,但是根据我的账户显示,直到2019年5月份之前的利息都是按照年化6%来计算的。 那么,问题来了!
一、是否应该执行上浮后的利率呢?
二、如果应该执行的话,那么该笔罚息应该怎么计算呢?
三、如果不计利息的损失,那么又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补偿给我呢?
目前,我依然按期领取着这笔债券的利息,而公司的其他债券的利息都已经停止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