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基金如何备案?
一、首先,需要明确基金类别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第二条对私募基金的定义为: 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第三条则进一步明确了可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资产范围及其特点: 本办法所称的私募基金是指以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上述定义,若欲成立合伙制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以实现投资为目的而设立; (2)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募集; (3)发行份额数有限且无最高限额。 根据上述条件,可以判断合伙型基金基本符合私募基金的定义,可作为国内市场的融资工具。 但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将基金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募集型的基金两类,其中契约型基金是指通过签订基金合同取得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机构;而募集型的基金则是主要涉及公募基金产品。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其设立主要是基于基金合同生效并且具备法律效力之后,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启动投资管理程序。相比之下,合伙型基金属于募集型的基金,虽然在形式上满足《证券投资基金法》对于基金的要求,但却并不是由基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颁发牌照。从合规性角度来说,合伙型基金确不如契约型基金严格。
二、其次,需要确定组织形式 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设立私募基金,应当先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然后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基金。成立合伙型资管计划的关键在于确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 根据《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挪用资金;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决定或擅自授权他人处置公司财产,造成损失。 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管不能挪用基金的资金,也不能未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擅自处分基金财产。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最后,办理工商登记及基金业协会备案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 同时,根据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取得基金业协会颁发的营业牌照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