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种植基地拆迁怎么补偿?
我们公司刚刚拆迁,涉及近百人的安置问题,所以这个问题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任何说法都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如果是违建那没得谈,直接拆除没商量!但现实中存在很多情况是,厂房等建设物确实符合土地规划要求,但是却存在临时建设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赋予了行政机关调解的职权,也就是说最终能否取得合理补偿还是要看双方是否协商一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会考虑当事人的意愿而酌情进行裁量。
其次,影响征地补偿的因素很多,包括:
1、征收范围;
2、补偿方式;
3、产权主体;
4、建筑结构;
5、建筑面积;
6、附属设施;
7、所在地青况(如附近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变动等情况);
8、其它(如房屋装修、安置面积、过渡方式和期限、停业损失、搬迁费等)。 除以上因素外,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的处理:
第一,关于补偿方式的确定。目前,我国对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征收制度,补偿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
第二,关于产权主体的确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地房屋的产权人往往是多种多样的,有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属证明的公房承租人,以及未经登记的无证房屋使用权人,对于这些权利人的补偿,法规及司法解释都有明确规定,不能忽视。
第三,关于建筑结构的确定。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结构性质对其用途有一定的影响,在拆迁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建筑的结构特性。
第四,关于地上附着物的确认与补偿。在征地拆迁中,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范围一般包括:青苗、树木、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