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整社保基数上海?
1、单位办理增员时,必须填缴费基数(工资总额) 2、养老和失业的基数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800*70%=3360),医疗和工伤基数是当月工资总额。 举例:入职工资为5000元的员工,次月起缴纳社保,则养老和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5000*0.09+5000*0.02=450元/月;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缴纳。 注:用人单位以职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部分按实际收入数额确定,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社会保险基数。
3、新成立的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时,根据员工工资总额,应选择“足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否则社保部门将按最低档费用征收。
4、老单位给职工办理社保基数调整,需要带齐员工的薪酬证明(即工资条)、身份证复印件和复印件等。 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前,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当地的政策,避免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