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f与再贷款区别?
我国中央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再贷款及抵押补充贷款、中期借贷便利等工具提供流动性支持。再贷款是央行从1986年起开办的金融业务,是为解决急需用款单位的短期资金需要而发放的临时性贷款。
对于中央银行来讲,再贷款是其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是基础货币的投放。人民银行分别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再贷款统称为再贷款,主要分为七类: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头寸不足而向人民银行申请的头寸调拨款;为了解决信用社“头寸”(准备金)不足,组织调拨的款项。再贴现、特种贷款及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成立目的为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而发放的再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