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汽车属于资产吗?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运输汽车,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企业固定资产包括需要经过建造或者制造过程才能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也包括以购买形式取得的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
运输汽车一般属于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通常情况下在企业的"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在企业投入使用之前一般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持有和使用的汽车如果用于改善职工福利,比如企业为职工设立通勤班车等,应当将该汽车作为企业的管理用固定资产。
汽车通常情况下有使用年限,使用性能会受到磨损程度影响,因此,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运输汽车应当按照有关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通常情况下,小轿车、客运车、货运车等汽车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其预计使用年限,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