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销售收入如何?
2014年,中国电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 2643亿元(其中,通信服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523.87亿元);净利润达人民币 99.45亿元。 中国移动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975.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8.44亿元,增幅14.5%,经营利润1136.52亿元,同比增长18.7%。中国联通2014年营业收入达到1845.87亿元,同比增长8.2%;净利润达到113.98亿元,同比增长74.8%。
三大运营商中,中国移动的收入最高,但增长速度是最慢的,而中国联通反而增速最快,这主要是因为前几年联通的巨额亏损导致基数较低所致。 从数据上看,目前国内运营商的竞争态势还是中国移动一家独大,联通、电信分庭抗礼,中国铁通并入电信后,整体实力有所上升。不过,随着今年底高铁互联网启动,联通与电信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争夺将更加激烈。
未来,如果联通和电信能够继续携手前进,共同对抗由电信运营行业巨头中国移动,无疑将大有可为。
电信企业的收入包括通信服务收入、通信商品出售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三部分。
(1)通信服务收入
通信服务收入是电信企业利用有线、无线线路和通信设备向广大用户提供各种信息传递所取得的收入,也是电信企业销售各种无形商品而取得的收入。它包括长途电话收入、市内电话收入、电报收入、邮政汇兑收入、数据通信收入、会议电视收入等。按收费标准的类别,又可以分为月租费收入、包月制收入和计次收费收入。
(2)出售通信商品收入
出售通信商品收入指利用通信设施及邮政营业场所出售通信商品取得的收入。由于电信企业经营需要,在邮政电信营业场所及所辖区内出售的文集邮、邮票、电话卡、账卡、电话机、电传机、用户接入线路等取得的收入,属于商品销售额,应记入“产品销售收入”账户。
(3)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邮务和电信部门出售信封、信纸、邮政报刊、报纸广告,代办速递,代办储蓄及报刊发行,出租移动电话,修理、检测移动电话与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等各项杂项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这些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在会计报表中也归并在“主营业务收入”一行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