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基金的要求吗?
1、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 (二)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共同保证基金的合规运作。
2、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的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委托基金经理进行管理运作的资产。 第三条规定,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四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主要投资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二)有合理的规模要求; 三)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四)注册资本(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投资决策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