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适用差额计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于2016年5月1日实施。 《办法》中明确了十项行业增值税的应税形式,其中四项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六项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是指凡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是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
同时《办法》详细列出了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十项行业,其中差额征收的一般为现代服务业,具体为: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转让国有资产、开发劳务派遣服务、管理业、租赁服务、电信服务等。
按差额计税,对于大部分现代服务业来说并无多大影响。只是银行、房企之类的金融和房地产相关企业,从原先的全额征税变为现在的部分征税,减少了25%的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但与此相应,差额纳税也给了企业更多的选择。如果营收高但利润低,可选择按照差额纳税;而如果营收和利润都低,则不能选择差额纳税。
另外在选择按差额纳税后,其可开具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则需要开具税率为11%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