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重组成功了吗?

潘易昀潘易昀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2015年4月份,因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被证监会罚款30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处罚 。对时任董事长林炳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2016年8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链接为:http://www.csrc.gov.cn/pub/search/a29833.php)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称,经会审会批准,我会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ST 宝胜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 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的处分。 (具体的链接为:URL)

3、2017 年1月底,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79号】, 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方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公司对以上两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三、未按期披露2016 年半年报构成证券虚假陈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接受投资者监督,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本案中,公司作为上市公众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四、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 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材料,由于缺乏充分证据证明 ST 宝胜 2015 年度财报已实际产生,且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情况仍存在较大疑点,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ST 宝胜未能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其行为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